关于开展“筑梦飞翔 · 资助伴我成长”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学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广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深入推进资助育人🏋️♀️,争创我省学生资助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办好我省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积极贡献,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四届“筑梦飞翔 · 资助伴我成长”主题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筑梦飞翔 · 资助伴我成长
二、 活动时间
2023年4月20日—2023年6月30日
三、 活动形式
征文比赛
四、 参赛对象
在彩神xl享受过国家资助政策的学生及从事资助工作的教师或工作人员。
五、 活动内容
1.受助学生可以第一人称撰写和记录自己在国家资助政策帮助下的成长经历,也可以第三人称讲述他人的青春奋斗故事。教师可以讲述自己亲身经历或身边的感人助学故事➙。作品须紧扣国家资助政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健康成长🍝、顺利求学、自强自立这一“资助育人”主线,展现国家资助政策实施以来的良好成效,表达对党和政府情系民生的感恩之心和争创一流的奋进之志⚗️。感情真挚,内容真实🐕👱🏿♂️、健康😼、积极向上🧀,思想文化内涵丰富🪆。题目不限,体裁不限🎹,字数在2000字以内🍕。
2.征文中涉及的受助学生应爱国爱党、学习勤奋🤷🏽♂️、生活俭朴。教师或工作人员须热爱教育事业👳🏽,严格按照国家资助政策及相关文件精神开展资助工作🍖,无违反江西省学生资助“十不准”等行为。
3.作品统一命名为“单位(学校)-姓名-职务-题目(教师)”🧑🏻🤝🧑🏻、 “学校-专业-姓名-题目(学生)”,文章结尾处注明具体联系方式😀、地址及指导老师等。所提供信息须真实准确。
六🧚🏼♂️、 评审及奖项设定
征文评审分为初评🚴🏻♂️👩🏼🦰、终评两个阶段。
在本校组织开展评选表彰💡,推荐学生征文作品 1-10篇🚴♂️,教师及工作人员作品1-10篇(各高等院校限2篇)参与省级评选💂🏽♂️。
省教育厅组织评审委员会负责终评工作🎟,设立奖项200名。具体为:
1.学生组作品奖项120名🙎🏿,其中:一等奖20名🤒🤙,二等奖40名,三等奖60名。获奖主体为学生🏟,颁发荣誉证书。
2.教师组作品奖项60名🐦🔥,其中💎: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获奖主体为教师及工作人员,颁发荣誉证书。
3.优秀组织奖20名。获奖主体为设区市教育局🍧,高等院校、省属中职学校🕵🏼,颁发奖牌。
七、特别说明
1.参赛作品须为原创🧖♀️,作品提交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 权👨👧。主办方不承担因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等纠纷产生的法 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所获奖项的权利。
2.参赛作品必须保证从未公开发表且内容真实,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相关责任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3.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版权和道德权利)归原作者所有。 参赛即视为作者同意主办方对获奖作品拥有无偿使用权和出版权(含电子出版权)。
4.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恕不退稿。
八、 有关要求
各班级辅导员要高度重视此次征文活动,积极引导鼓励广大学生踊跃参赛,以此为契机加大资助宣传🍧,认真做好初评,优中选优,确保参赛作品质量👆🏽,并将参赛作品(word版)和《江西省第四届“筑梦飞翔·资助伴我成长”主题征文活动作品汇总表》(Excel版)发送至邮箱: liuxiang@hejun.com。 邮件主题和文件夹名称注明“征文+班级全称”🩰。在彩神xl享受过国家资助政策的学生及从事资助工作的教师或工作人员报送时间截至2023年5月31日🧘🏽♂️。
2023年6月中旬由学工处资助管理中心牵头各班级辅导员组织开展学生评选,推荐学生征文作品10篇,学生工作处领导组织开展教师评选👨🌾🦙,教师及工作人员作品2篇,参与省级评选。
学生工作处
2023年4月20日